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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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校级 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班主任”评选办法

作者:教务处      来源:      点击:1138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4-20 15:02:01
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决定在我校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及优秀班主任活动并予以表彰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评选办法为

一、  评选范围:

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当学年我校全体任课教师,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当学年我校全体现任班主任。

凡同年度内已被区级以上(含区级)优秀教师、先进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、师德先进个人等表彰的人员一律不再参评。

二、校级“优秀教师”评选条件

1、德  

1)、忠诚教育事业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,热爱本职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乐于奉献,为人师表,关心集体,热爱学校,谦虚谨慎,团结协作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衣着大方,举止端庄,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。具有团结协作精神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,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。

2)、热爱学生,不讽刺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言传身教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,坚持实施素质教育。在年级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。

3)、坚持教书育人,关心学生全面发展,注重学生品德教育。积极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对学校工作有较大贡献;能胜任本职工作,愉快接受学校安排,并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竞赛、展示、或其它活动等工作。

2、能

1)、精心施教,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,善于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,不断更新教学内容,努力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,以学生为中心,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。

2)、治学严谨,作风扎实,精通业务,教学态度端正,工作勤奋,关心集体,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,具备适应当前课改教育教学需要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。

3)、勇于开拓创新,不断改革进取,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、风格。积极参加公开课、教改课、竞赛辅导等,并在校内外形成较好的社会反响,或取得较高的评价。

3、勤

1)、积极参与教改实践,按时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,参加集体备课,并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和见解,能很好地完成备课、听课任务,教研组反映好。

2)、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。能采取因材施教,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。教学效果好,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进步显著,所任学科完成教学任务,在区调研考试中成绩优异。

3)、重视科研工作,了解学术动态,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、自觉读书。有教学札记或论文发表。

4、绩

1)、作业批改及时,书写规范,评讲认真,作业检查“优”等。无机械、重复、超量的作业,注重合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,学生、家长评价高。

2)、认真做好学生学科考核、评价工作,对学生进行科学、公正评价。与家长之间沟通畅通,关系融洽。

3)、自觉接受继续教育,紧密结合教学、科研工作,坚持在职进修,并有一定成效。参加各种培训,成绩优秀。每学期除完成规定听课量并有详实的听课笔记。

(三)校级“优秀班主任”评选条件

1)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班主任工作,为人师表,责任心强,爱岗敬业,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。

2)、具有良好的组织、协调、合作能力,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力量,形成教育合力。密切家校联系,指导家长形成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。

    3)、注重班集体建设,所带班级凝聚力强,班风正,学风浓,学生行为习惯好;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,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。

4)、面向全体学生,关注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,积极探索、完善学生自主发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,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,养成学生健康体魄和审美情趣,使全班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、和谐发展。

 5)、努力学习,勤于实践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不断更新教育理念,积极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方法与艺术。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制定的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善于研究,有一定的德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。

四、评选方法:

1、评选工作发扬民主,公开、公正原则,由全体教师进行投票评选,最后由学校评选委员会审批,然后结果予以公示。

2、对承担不同层次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要统筹兼顾。

五、评选比例:

优秀班主任按全体现任班主任总数的30%进行评选,四舍五入;优秀教师按全体任课教师(除优秀班主任人数、借调人数外)总数的30%进行评选,四舍五入。

六、本学年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取消评优资格。

1、一学期如有旷课、旷工情况。

2、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周(5个工作日),法定假日除外。

    3、上课经常外出,或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。

4、品行不良,向学生、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,未经上级部门审批,向学生出售资料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    5、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或有侮辱、歧视学生的言行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6、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工作或他人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。

7、工作不主动,推诿或不接受安排的。

8、未按时上交计划、总结或其它相关材料

9、工作量不满的。

 

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

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